关于开展成都东部新区工程技术系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 | 作者: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 | 发布时间: 2025-06-18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东部新区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推动高级职称评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关于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成都东部新区工程技术系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机械工程专业包括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仪表、设备工程、车辆工程等工作并符合推荐条件的相关人员。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需满3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取得正高级工程师(正高)职称的不作年限要求;

(四)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省、市、新区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七)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八)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或受到党纪、政纪和政务处分等情况。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成都东部新区工程技术系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成都东部新区工程技术系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主要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提交。申报人需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整理为压缩包,以“专家姓名+工作单位”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15882791280@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四、入库专家职责

(一)对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发展规划、职称评审等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二)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抽取使用要求,参与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客观公正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对职称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四)成都东部新区工程技术系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专家管理

专家库成员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专家库成员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专家库成员退休、有违纪违法行为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会适时进行调整。

联系人:王东东

电话:028-86360136

 

附件:1.成都东部新区工程技术系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成都东部新区工程技术系列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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