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3号)文件精神,省经信厅牵头开展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征集工作,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四川省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各区(市)县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元宇宙、大数据、区块链等新经济领域重点平台和新场景,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对上争取,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由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工作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合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我局委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经信厅。
二、报送要求
请各区(市)县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经经信或新经济主管部门盖章的《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件,以及本地企业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见附件3、4)纸质件(合印一式一份,需A4纸双面打印并按序装订成册,散件概不受理),报送至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场景建设处。同时,将汇总表可编辑版本、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盖章PDF)发送至邮箱xjjcydg433@163.com。
附件:
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四川省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的通知
2. 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情况
汇总表
3. 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表
4. 四川省2023年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申报材料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人:陈雪梅,联系电话:61884664;邮箱:xjjcydg4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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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关于征集四川省新经济重点平台和典型应用场景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征集2023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