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当年度税收贡献增长率、带动就业增长率、人才平台增长量(以获评成都市级及以上人才平台数量为准)、引育人才增长量 (以入选邛崃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数量为准)4个方面分别占 30%、20%、20%、30%的权重进行排名,对排名前5位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和建设人才平台。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邛崃市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邛崃的非公有制企业。
2.企业新引育人才、新建平台等时间应在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即《邛崃市“邛州爱才行动”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偷、逃、漏税等其他影响企业申报的前科劣迹情况。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8-88794209
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奖项主管部门复审-市委人才办会同奖项主管部门等联合审查-公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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