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1、申报主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2、申报企业需承诺未来三年用于平台建设运营维护的资金不低于奖励资金。
陶老师6188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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